2022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開遴選選調及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陜西考區)將于2021年11月27日、28日在西安舉行。為了更好服務考生、維護考試公平公正,現將有關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措施須知
請考生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認真閱讀《2022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開遴選選調及考試錄用公務員(陜西考區)筆試疫情防控告知書》,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二、考務須知
1.考生提前90分鐘進入考點;考前30分鐘,考生須持與本人報名時一致的身份證件(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记罢堈J真檢查身份證件的有效期限,考試當日前過期者需辦理臨時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持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者,應前往考務辦,經核實身份無誤后,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開考前將宣讀《考場規則》等考試相關規定,請勿在校園內逗留,及時進入考場,以免影響考試。
2.考試開考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試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考生需攜帶黑色墨水筆(鋼筆、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參加考試??紙鰞葌溆胁莞寮?,考后收回。
4.考生進入考場時,除規定可攜帶的考試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帶入座位,應裝入自備手提袋內(手機須關機并取消鬧鈴設置),統一放置在規定的物品存放處。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設備(包括帶有通訊和存儲功能的智能手表、智能手環、藍牙耳機)、與考試相關的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開考后考生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入座前必須嚴格按規定接受檢查,且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準確填寫本人手機號碼,檢查無誤后按照準考證規定座位號入座,坐錯座位按違紀處理。
5.本次考試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試卷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印制,配套答題卡在試卷的封底內頁,請考生沿裁切線將答題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題卡的整潔;試卷與答題卡一一對應,考生必須在配套答題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將影響考生考試成績。
6.試卷發放后,考生在答題前應檢查試卷有無印刷問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嚴重污損等印刷問題,應及時舉手向監考人員報告,否則后果自負。然后在試卷、答題卡規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筆準確、完整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等信息,用2B鉛筆在準考證號對應位置填涂。答題前,須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不得做其他標記。不按規定作答,影響評卷結果的,后果自負。開考后,無特殊情況(印刷質量問題等),不允許更換答題卡。包括各科目答題卡被撕壞或有折痕、申論更換答題思路或試題答錯位置等情況,均不予更換 。
7.聽統一鈴聲開始答題??紙鰞缺仨毐3职察o,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或讓他人窺視試卷、答題卡及其他答題材料??忌坏靡蟊O考人員解釋試題。
8.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含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在座位上等待監考人員收取??忌毊斆鎸⒃嚲?、答題卡交于監考人員,待其收齊清點無誤后,經允許在座次表上簽字,領取本人身份證件后離場。
考生不得阻礙、拖延監考人員收取答題卡,嚴禁將本人或他人的答題卡、題本、草稿紙帶出考場,嚴禁損壞、撕毀題本、答題卡,嚴禁抄錄、復制、傳播試題或與試題相關內容,否則按違法、違紀處理。
9.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答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在考試過程中,考生須妥善保管好個人答題卡(或試卷),防止被他人抄襲。因考試中被他人抄襲,判定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負。
10.考生須認真閱讀有關規定,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有作弊行為,無理取鬧,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將按《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將違紀情況向所在單位通報。替考、電子作弊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請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打印準考證,并仔細閱讀其內容。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報到(或后期空缺職位調劑)等程序的必須憑證,請妥善保存。
12.考點具體地址可參考陜西人事考試網“通知公告”欄目中的“常用考點地圖及地址”。
13.考務咨詢電話:029-89538291。(工作時間接聽:8:30-11:40,14:00-17:00)
三、部分法律法規提示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損壞、撕毀試題本、答題卡;嚴禁抄錄、復制、傳播試題內容。對違反者,將視情節按《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3.《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考試部分內容摘錄:
第六條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所涉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
?。ㄒ唬⒁幎ㄒ酝獾奈锲穾肟紙?,經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ǘ﹨⒓涌荚嚂r未按規定時間入場、離場的;
?。ㄈ┪丛谥付ㄗ粎⒓涌荚?,或者擅自離開座位、出入考場的;
?。ㄋ模┪窗匆幎ㄌ顚懀ㄌ钔浚?、錄入本人或者考試相關信息,以及在規定以外的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ㄎ澹┕室鈸p壞本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诳荚囬_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ㄆ撸┢渌楣澼^輕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七條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ㄒ唬┏u他人答題信息或者協助他人抄襲答題信息的;
?。ǘ┎榭?、偷聽違規帶入考場與考試有關的文字、視聽資料的;
?。ㄈ┦褂媒箶y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ㄋ模y帶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考場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獲取、記錄、傳遞、接收、存儲考試試題、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專門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簡稱作弊器材)的;
?。ㄎ澹寠Z、故意損壞他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草稿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反規定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帶出考場的;
?。ㄆ撸┢渌楣潎乐?、影響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八條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ㄒ唬┦褂脗卧?、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考試的;
?。ǘ?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ㄈ┐嫠嘶蛘咦屗舜孀约簠⒓涌荚嚨?;
?。ㄋ模┦褂帽巨k法第七條第四項所列作弊器材的;
?。ㄎ澹┓欠ㄇ秩肟荚囆畔⑾到y或者非法獲取、刪除、修改、增加系統數據的;
?。┢渌楣澨貏e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九條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考生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錄用程序終止。作答內容雷同的認定方法和標準由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
考生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考生應當自覺維護公務員錄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錄用程序;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ㄒ唬┕室鈹_亂考點、考場等工作場所秩序的;
?。ǘ┚芙^、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ㄈ┩{、侮辱、誹謗、誣陷、毆打工作人員或者其他考生的;
?。ㄋ模┩ㄟ^搞利益輸送或者利益交換,謀取考試資格、錄用機會、經濟利益以及其他不當利益的;
?。ㄎ澹┵徺I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所列作弊器材的;
?。┢渌麛_亂公務員錄用工作秩序的行為。
第十三條 考生在公務員錄用中有違規違紀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考生為國家公職人員的,應當將其違規違紀行為和處理結果通報所在單位。
第十五條 考生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或者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的,應當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庫,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
嚴懲考試作弊犯罪
維護公正考試秩序
考試作弊納入失信名單
全國實施聯合懲戒
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以上事項,預??荚図樌?!
本網原創,未經許可,不得轉載?!咀ⅲ悍沧⒚鳌皝碓矗篨XX(非陜西城鄉勞動就業網 sxcxldjy.com)”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郵箱:7824817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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